摘 要: |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苏政发2007]1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7年2月25日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精神,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规范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行为,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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