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探矿权的客体——在德国民法理论体系下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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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义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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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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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探矿权的客体具有多样性、层次性和复合性、抽象性和概括性,是普查权、详查权和勘探权在不同勘探阶段的复合表现。权利客体的二顺位的理论和法律关系客体和权利客体的联系说明:正是由于探矿权的多样性和层次性、复合性才使得探矿权的客体在外部表现为不特定性,而其在探矿权相互独立的权利中其客体却是相对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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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探矿权 权利客体 法律关系 不特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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