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市州物价局:为规范土地、矿产交易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土地、矿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湖南省土地市场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5号)和《关于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的通知》(湘政办发2004]16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参照外省市做法,经研究,现就我省地(矿)产交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执行本通知规定收费的单位必须是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属于同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矿)产有形市场的土地(矿产)交易机构。二、土地(矿产)交易机构从事土地、矿产交易服务,应遵循诚实守信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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