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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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土资源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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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做好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省级规划环评)工作,部研究制定了《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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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国土资源厅 评价技术 省级 资源管理局 国土资源局 土地管理法 环境资源 自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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