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关于适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三条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察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察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耕地保护政策,规范执法执纪行为,现就适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第三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关 键 词:土地管理  行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社会保障  人力资源  国土资源厅  国土资源局  科学发展观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