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名管理条例》正式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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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悦冬.《广州市地名管理条例》正式出台[J].中国地名,19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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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悦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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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5月6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广州市地名管理条例》业经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自1999年8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五章三十一条,其中,主要部分积极采纳了广州市地名办公室近年内的工作实践和经验积累,对各种地名的申报命名及不予批准的地名范畴,条例都做了详细大胆的突破。这标志着广州市在强化地名管理工作上更加完善,有法可依。参加新闻发布会的有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志国,广州市副市长李卓彬等各主要部门的领导。《广州市地名管理条例》正式出台@陈悦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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