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70年到期后,真的不需要缴费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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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16年12月23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针对温州当地20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会商后回复,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对于此事,一些媒体和专家将之视为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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