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分区与主体功能分区协调探讨——以县级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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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树平 程久苗 戴支银 费罗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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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安徽师范大学国土资源与旅游学院,安徽芜湖,241003 2. 繁昌县国土资源局,安徽繁昌,241200 3.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土地管理系,浙江杭州,31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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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繁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项目,肥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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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阐述主体功能分区与土地利用分区的内涵,深刻分析两者协调的缘起及基础,以县级土地利用分区为例,引用"优势度"概念及模型,对问卷调查方式获取的数据进行定量分析,主要研究结果表明不同土地利用分区的优势度差距很大,调查对象和地域差异对调查结果影响很大。针对分析结果,从法律、理念、技术、公众参与等方面提出协调两者的基本策略,以此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划分土地利用区工作及其与主体功能分区协调提供一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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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利用分区 主体功能分区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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