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鉴定标准 惩处破坏行为——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破坏损毁鉴定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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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烈干,韦华周[通讯员].规范鉴定标准 惩处破坏行为——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破坏损毁鉴定办法》[J].广西地质,2013(7):2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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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烈干 韦华周[通讯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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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方国土资源》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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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3年6月20日,为加强耕地破坏损毁鉴定工作,依法向司法部门移送案件并提供依据,切实保护耕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广西国土资源厅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破坏损毁鉴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耕地破坏损毁认定条件、破坏程度等级、鉴定程序等,此《办法》的施行可大幅提高全区国土资源规范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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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广西壮族自治区 耕地破坏 鉴定办法 鉴定标准 破坏行为 广西国土资源厅 解读 惩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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