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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规定“登记错误赔偿责任”
引用本文:林依标.建议规定“登记错误赔偿责任”[J].国土资源,2014(9):14-16.
作者姓名:林依标
作者单位: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摘    要:发挥《条例》的立法引领性作用《条例》立法与相关法律的修改我们建议,《条例》立法在以下四方面进一步完善:一是进一步总结我们已有的立法成果,借鉴吸收国外先进的登记制度;二是《条例》如何与相关法律规定相衔接;三是登记机构如何组建;四是细化与明确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

关 键 词:赔偿责任  《条例》  登记机构  登记制度  立法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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