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国土资源局局长应怎么当?——新县政协副主席、国土资源局局长李积光如是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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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袁可林.县级国土资源局局长应怎么当?——新县政协副主席、国土资源局局长李积光如是说[J].河南国土资源,2004(8):3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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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可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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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本刊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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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众所周知,县一级人民政府是我国国家政权中的基层组织,对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落实、发展地方区域经济、维持社会稳定等方面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县级政府工作部门之一的县国土资源局,在保证国家国土资源法规的贯彻落实及发展地方经济方面,负有重要责任。无数实践表明,一个班子的“一把手”的素质如何,又往往会对全局工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按照十六大精神要求,不断提高县局局长的行政能力,应引起人们的广泛重视。为此,记者日前前往享有“将军县”之称的河南新县,采访了该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李积光(以下简称李),请他谈了自己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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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执法 宅基地 行政处罚 非法占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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