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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台企用地获“优待”
引用本文:苏万明.山东台企用地获“优待”[J].山东地质,2009(5):57-58.
作者姓名:苏万明
摘    要: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近日下发《关于积极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的通知》,对台企用地实行“优待”,为推动鲁台经贸合作提供用地保障。全省将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引导和统筹,充分利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有利时机,对全省33个台湾园区和重大台资项目用地,纳入当地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关 键 词:山东省  用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国土资源厅  企业发展  经贸合作  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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