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9年以来,梁山县国土资源局全面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设立土地动态巡查专管员,建立完善执法监察网络,确保每亩土地都有动态巡查责任人。该局出台了《梁山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及考核办法〉,对执法监察大队、基层国土资源分局(所)的巡查职责进行了划分,全面落实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责任制。梁山县国土资源局与各基层国土资源分局(所)签订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目标责任书》。设立土地动态巡查专管员,实行土地动态巡查周报告、零报告制度,将全县691个行政村、965km2土地划分为56个巡查区域,每一个巡查区域设立一名巡查专管员,确保全县每亩土地都有动态巡查责任人。并根据区域经济、土地类别、交通状况、人口密度、矿山分布和矿业秩序等情况,结合辖区国土资源违法的特点,划分一、二、三级巡查区。要求巡查专管员对辖区内一级、二级巡查区每周要至少巡查2次,对三级巡查区每周要至少巡查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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