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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
摘    要: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优先发展科学技术,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推动科学技术为经济建设服务,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方针。 第三条 国家保障科学研究的自由,鼓励科学探索和技术创新,使科学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国家和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创造性劳动,保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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