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由假成真引发的一宗土地产权该归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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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危东.离婚案由假成真引发的一宗土地产权该归谁?[J].河南国土资源,2006(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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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危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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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正阳县国土资源局地产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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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7年某县甲、乙夫妻两人因事协议“假离婚”,并立下了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甲将一处于1997年购买的房产分给乙,此后乙外出打工。双方没有办理土地及房地产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证书也一直由甲保管。1999年4月,甲将房地产转让给了丙,丙依法办理了房地产变更登记手续。2000年,甲、乙二人真的离婚了,乙对协议中共有财产分配产生异议,协商不成后,乙起诉到法院与甲打了长达4年的官司。2005年5月10日,丙又将该处房地产转让给丁。2005年5月12日,市法院做出了撤销丙的房屋产权证书的终审判决,丁于2005年6月9日,到国土局办理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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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产权 变更登记 土地权属 房地产 协议书 房屋产权 手续 证书 转让 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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