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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引用本文:徐绍史.在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J].国土资源通讯,2008(2):27-28.
作者姓名:徐绍史
摘    要:今天,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明年在全国开展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基本国策,推进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努力使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成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关 键 词:国土资源部  电视电话会议  法律知识  基层干部  教育培训  村级  国家广电总局  合理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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