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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分年期出让土地使用权和缴付出让金制度的设想——以长沙大河西先导区为例
引用本文:李峰.实行分年期出让土地使用权和缴付出让金制度的设想——以长沙大河西先导区为例[J].湖南地质,2008(5):66-67.
作者姓名:李峰
作者单位:长沙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湖南长沙410001
摘    要:2007年,长(沙)株(洲)湘(潭)城市群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作为示范区的长沙市大河西先导区,于2008年6月6日正式进入建设阶段。土地管理不但是先导区的基础性管理还是先导性管理,怎样以集约节约供地的方式为先导区的产业政策服务,调节土地使用权人集约节约使用土地的行为,本文就此提出在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实行分年期出让土地使用权和缴付出让金制度的设想。

关 键 词:土地使用权  长沙市  出让  河西  土地管理    资源节约型  环境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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