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按照《1:1万土地利用现状建库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省(区、市)上报的土地利用建库县推荐表,经审查,确定天津市塘沽区等200个县(区)为2002年度全国1:1万土地利用现状建库县(名单附后)。请各地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积极筹备,严格把关,确保建库任务于2003年6月底以前顺利完成。 在建库过程中,各地应依据新《土地分类》(国土资发【2001]255号)和《土地分类(过渡期适用)》(国土资发2002]247号)的标准,严格执行《县(市)级土地利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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