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制度改革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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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志禄,刘俪.征地制度改革刍议[J].国土资源情报,2011(2):45-4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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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志禄 刘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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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央纪委驻国土资源部纪检组,北京100812 [2]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北京10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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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行征地制度经过数十年的运行,其政策的生命力已经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步趋于递减衰竭,目前总体上弊大于利,亟待改革突破。建议逐步取消现行征地制度,在符合规划、执行计划前提下,不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用而不征",让农民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参与各类经济建设,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改革的实质,是彻底解除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征收与农民集体争利的法律基础,通过搭建新的、公平、持久的利益关系格局,重新构建维护农民集体长远生计、助推新时期我国农村新发展的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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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征地制度 取消 集体土地 用而不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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