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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违法占地还是改变用途
摘    要:<正>案例村民杨某以每年每公顷9000元的价格流转土地33公顷,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成立农业种植家庭农场,在经过村委会、乡政府、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同意后取得备案手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其颁发了工商营业执照。杨某却在未经国土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流转土地上占用0.15公顷土地建彩钢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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