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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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J].江苏国土资源,2001,26(4):12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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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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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土资源部;建设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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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者按
由国土资源部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已于2001年5月12日经国务院办公厅同意并以国办发2001]35号文件形式转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并抄送党中央各部门,各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中央军委办公厅、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大军区;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意见>要求各地在汛期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了让广大读者了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本刊特将<意见>全文刊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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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稿时间: | 2001年5月10日 |
On the work of strengthening the harness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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