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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行政区划通名中的“市”
引用本文:金中南.浅谈行政区划通名中的“市”[J].中国地名,2000(4).
作者姓名:金中南
摘    要:我国行政区划通名中的“省”、“县”、“乡 (镇 )”等用词中指代性都是明确的,都有一个确切的含义。而通名中的“市”,它可分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级市及县级市等多种级别的“市”,它的跨度为省级、副省级、地级、副地级、县级等,它的功能有综合性城市、钢铁城市、煤炭城市、森林城市、旅游城市、港口城市、口岸城市等,人口多则逾千万 (如上海市 ),小则七八千 (如二连浩特市等 ),不但跨越多种行政区划级别,而且其含义不仅仅是原来的“市”字,内涵模糊不清,外延大小不定,是行政区划通名中最混乱的一个称谓。   “市”,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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