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六项举措强化垦造耕地工程全程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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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指南 沈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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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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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是强化立项会审管理。积极协助乡镇政府进行项目选址,督促乡镇政府按要求进行规划设计、项目预算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经区分局审核后,再联合市财政、农业、水利等部门进行集体会审,通过后出具会议纪要和立项文件。二是强化工程招投标管理。项目立项后,督促乡镇政府按照《浙江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规划设计方案组织项目招投标,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备案。未按规定实施招投标或没有上报备案的。一律不支付项目启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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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全程监管 强化 工程 湖州市 招投标管理 耕地 乡镇政府 项目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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