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市、县二级5个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通过专家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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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双兰.温州市市、县二级5个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通过专家论证[J].浙江地质,2009(8):6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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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双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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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桐庐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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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7月29日至31日,温州市、永嘉县、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等5个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以下简称《规划》)通过了评审。市、县二级《规划》分别以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同级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依据。紧扣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市、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08]57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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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防治规划 温州市 二级 专家 规划编制工作 国土资源厅 防治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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