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主要工作完成时间表,明确16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研究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问题及治理措施。二是全面摸清底细,排查隐患。组织由相关部门及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组成的专家组对县内所有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摸清底数,掌握总体情况,做到逐幢排查,逐校、逐幢形成评估鉴定报告,坚持全覆盖。不留死角,不漏校,不漏幢。并建立校舍综合安全档案。三是建立校舍安全信息,动态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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