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证:时效过期视同无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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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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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
2008年4月,湖南省某市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内例行巡查时,发现该市文坪镇尖石山煤矿采矿许可证已于2008年1月5日到期,在未办理延续手续的情况下,仍从事煤炭生产,当即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该矿置若罔闻,仍继续进行生产。经查实,截至4月16日,该矿共非法开采煤炭资源6112吨,平均销售价格为每吨300元,并已全部销售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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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采矿许可证 时效 煤炭生产 销售价格 国土资源局 执法人员 违法行为 煤炭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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