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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级市辖区境界在1:5万地形图更新中是否表示的探讨
引用本文:李国威.关于地级市辖区境界在1:5万地形图更新中是否表示的探讨[J].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1996(3).
作者姓名:李国威
作者单位:黑龙江测绘局
摘    要:1 问题的提出 目前,在1:5万比例尺经济版地形图更新中对于地级市辖区行政境界是否表示的问题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是地级市辖区境界在1:5万更新图上不表示;另一种是地级市辖区的境界应该表示。 笔者的意见是应该表示,其主要理由如下。 (1)现行规范(GB12341—90)中规定:“国内各级政区境界,图上只表示县级以上的境界,要求准确绘出”。而地级市辖区虽然在行政级别上属县级,但不属于独立的县级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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