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土资源行政复议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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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伍振 艾焱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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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长沙:改变办案方式,公正审理案件一是集体讨论案件.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案件专业性强,涉及的法律政策多.为了保证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更加准确,长沙市国土资源局改变原来由法规处单独办案的方式,建立了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明确行政复议案件由法规处立案并会同案件涉及业务的主管处室共同研究,对案件事实、复议结果等提出意见.处室间意见不一致的,报局疑难问题会审会决定.二是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听证.《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出台后,该局选择一些案情复杂、通过书面审查难以查清事实的案件,尝试使用听证方式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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