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不动产登记的三种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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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余卫明.境外不动产登记的三种模式[J].国土资源导刊(湖南),2014(9):6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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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卫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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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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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比较而言,我国目前采用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与托伦斯模式较为相近。不动产登记作为物权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与一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传统等因素密切相关,因此,各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往往具有自己的特点。从世界范围看,不动产登记制度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模式,即权利登记模式、契据登记模式和托伦斯登记模式。权利登记模式权利登记模式,又称实质主义登记,是指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的设立、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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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物权 物权制度 登记机关 托伦斯 物权登记 生效要件 民事法律制度 日尔曼 立法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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