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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单身能申请宅基地吗?
作者姓名:贺斌
作者单位:贺斌(义马市国土资源局)
摘    要:某村村民李某与妻子张某,生有一双子女,均未成年,现有宅基地一处,占地面积为140余平方米,房屋4间,符合当地宅基地用地标准.2005年,夫妻二人因感情不和提出离婚,在调解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后,经法院审理判决离婚,子女由男方李某抚养,房产全部归女方张某所有。2006年,李某以没有住宅为由向村委会提出宅基地申请。相关部门答复是:“单身不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不予批准。”

关 键 词:宅基地  占地面积  用地标准  村委会  子女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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