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提出的“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精神及浙委办[2012]55号文件提出的“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不断创新耕地保护举措”的要求,由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颁发的《关于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扎实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嘉委办[2012]74号(以下简称《耕地保护意见》)正式出台。《耕地保护意见》的形成、出台,凝聚了各级领导的智慧,饱含了国土业务部门的心血,更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制度保障。意见的形成过程呈现四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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