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标准突出维护的应是农民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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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刚.征地补偿标准突出维护的应是农民利益[J].黑龙江国土资源,2008(6):6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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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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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松北统一征地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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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当前征地补偿存在的主要问题
1,征地补偿标准偏低
尽管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提高了补偿标准,但相比较还是偏低。有学者曾经做过估算,要将失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以全国的平均收入水平测算,每安置一个失地农民需要缴纳约5万元~10万元的保险费才能实现盈亏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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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征地补偿标准 农民利益 《土地管理法》 维护 突出 社会保障体系 失地农民 盈亏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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