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规模化畜禽养殖禁占基本农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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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和市畜牧兽医局日前联合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下发《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规模化畜禽养殖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该《通知》提出,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规划布局和选址,应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可以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合理确定用地标准,节约集约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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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规模化畜禽养殖 基本农田 天津市 用地标准 国土资源部 畜牧兽医局 国土房管局 规划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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