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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出让年期制度改革前期研究
引用本文:岳隽,赵新平,邓乐方,陈小祥.我国土地出让年期制度改革前期研究[J].河南国土资源,2009(10):10-11.
作者姓名:岳隽  赵新平  邓乐方  陈小祥
摘    要:一、引言 我国的《土地管理法》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定了最高年限,其中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目前,我国各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大多采用了最高年限。但是,由于不同地区的土地利用条件、

关 键 词:土地出让  前期研究  制度改革  《土地管理法》  国有土地使用权  居住用地  工业用地  土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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