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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的补偿应视同征用集体土地
引用本文:黄志华.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的补偿应视同征用集体土地[J].国土资源,2002(6):44-45.
作者姓名:黄志华
作者单位: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摘    要:据浙江省农、林等部门统计,到2000年末,全省国有农、林、牧、渔场经营土地面积达530.86万亩,约占全省国有土地总面积的近三分之一,其中,国有农场(含劳动农场)186个,经营土地面积60.75万亩,需由这些土地经营收入养育的人口约9万人。因此,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不仅是国有资

关 键 词:征地  集体土地  农业  林业  牧业  渔场  土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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