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的补偿应视同征用集体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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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志华.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的补偿应视同征用集体土地[J].国土资源,2002(6):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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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志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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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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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浙江省农、林等部门统计,到2000年末,全省国有农、林、牧、渔场经营土地面积达530.86万亩,约占全省国有土地总面积的近三分之一,其中,国有农场(含劳动农场)186个,经营土地面积60.75万亩,需由这些土地经营收入养育的人口约9万人。因此,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不仅是国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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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征地 集体土地 农业 林业 牧业 渔场 土地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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