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 积极倡导生态亲和型采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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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晓锵.温州市 积极倡导生态亲和型采矿权[J].浙江国土资源,2007(3):6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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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晓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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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往温州市矿山开采权设置基本上采用行政授予方式。2002年12月温州市鹿城区首开采矿权有偿出让的先河。但是,这种讲经济效益、重满足建设的审批方式,导致了该市矿山开采点多、散、乱和废弃矿山没有及时有效治理的现状。截至2006年底,温州辖区共有开采矿山238座,废弃矿山250座。废弃矿山形成大量裸露山体和废弃矿场,出现水土流失、生态环境逐步恶化的“后遗症”。为了进一步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充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实现治理、采矿双赢的局面,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努力探索生态亲和型采矿权的设置。一方面通过规划和宣传倡导新型采矿权设置。在新一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修编方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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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矿山生态环境 温州市 采矿权 开发利用规划 矿山开采 废弃矿山 矿产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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