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出台新政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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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方方.慈溪市:出台新政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J].浙江国土资源,20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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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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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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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年以来,慈溪接连出台了《慈溪市农民建房用地管理办法》和《关于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若干意见》,积极探索更好更新的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一是实行宅基地储备体系。农居自建房报批或农居统建房认购时,建房户或购房户必须放弃对原有宅基地及宅旁地的占有使用权利.并向村(社区)作出处理承诺,统一由村(社区)进行收储。二是实行宅基地盘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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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宅基地 退出机制 慈溪市 农民建房 集约利用 用地管理 农居 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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