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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
摘    要:<正>近日,濮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濮编〔2015〕73号文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暂行)》精神,对濮阳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这标志着濮阳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按照省定时间节点顺利完成。文件明确,将市直相关部门承担的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土地登记等职责,整合由市国土资源局承担;行业管理和交易监管等职责继续由原职能部门承担。根据文件精神,濮阳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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