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土地登记事务所四项措施提升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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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建民,周剑.义乌市:土地登记事务所四项措施提升效能[J].浙江国土资源,20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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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建民 周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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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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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是对全所岗位职能进行了重新分工,把工作细化到人,责任明确到人,要求凡是自己责任范围内的工作,一律不得积压,按时办结。二是成立效能督查小组,建立分管所长负责的督查制度,加强对办事效能的督查,规定对各自职能工作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经催办不能完成的,由所长签发《督办单》进行督办,并明确在督办后,依旧无故不完威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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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登记 事务所 义乌市 督查 职能 责任 所长 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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