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与检察院建立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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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永强.乐清市:与检察院建立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J].浙江国土资源,20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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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永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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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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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乐清市检察院和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发文,决定建立惩治与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两单位规定,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例会,由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国土资源局轮流主持。遇有需要及时研究和协调的事项,经一方提议可随时召开。两单位要求实行信息相互通报制。要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依托政务局域网络。探索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两单位确定,在实际工作中要切实加强沟通和配合,共同做好惩治和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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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联席会议制度 人民检察院 职务犯罪 乐清市 预防 惩治 信息管理技术 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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