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标点符号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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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奉安.浅议标点符号的使用[J].辽宁气象,1996(1):5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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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奉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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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51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公布了《标点符号用法》,同年10月政务院下达指示,要求全国遵照使用。后来,文字的书写排印已由直行改为横行,标点符号用法也有某些发展变化,因此需要进行修订。1990年3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了修订后的《标点符号用法》。修订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愿列14种符号,现为16种,增加了连接号和间隔号,简化了说明;更换了例句,针对书写排印政为横行,某些说法也作了相应的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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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标点符号 用法 连接号 间隔号 语言文字工作 例句 指示 新闻出版署 改动 发展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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