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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变动责任无法认定 自行车“撞”出天价索赔案
摘    要:2005年9月2日下午2点左右,李大爷骑自行车经过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村新立楼4号时,将正在马路边上的颜女士撞倒。8天后,颜女士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

关 键 词:自行车  事故现场  索赔案  责任  石景山区  北京市  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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