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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农委 黑龙江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摘    要: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委制定的《黑龙江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 键 词:农村集体土地  国土资源厅  黑龙江省  财政厅  政府办公  转发  人民政府  政府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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