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自2010年3月1日实施以来,我国海岛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2012年3月13日,2012年全国海岛工作会议在湖南长沙召开,国家海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宏声对海岛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国家海洋局海岛管理司司长吕彩霞作全国海岛工作报告。2012年4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全国海岛保护规划》由国家海洋局正式公布实施。这是继《海岛保护法》之后,我国在推进海岛事业发展方面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合理开发利用海岛资源,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促进海岛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海岛工作面临大好机遇,也存在诸多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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