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轮实施的基本评估和对新一轮的建议 龙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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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新海,谢大武.上一轮实施的基本评估和对新一轮的建议 龙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J].浙江国土资源,2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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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新海 谢大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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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龙泉市国土资源局,龙泉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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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实施性规划,其主要任务是按照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标和布局要求,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各土地利用区的土地主要用途和区内土地使用条件,为单位和个人合理使用土地,进行土地开发、整理提供依据,为政府审批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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