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副司长王宁指出,建设部针对《建筑法》修改确定的指导思想是:第一,既要有利于当前建筑市场的发展,还要有一定的前瞻性;第二,既要保留、完善现行建筑法中有利于市场发展的成熟的、有效的制度,也要去除一些不适合市场发展的规定。第三,要建立一些新的管理制度,包括工程担保与保险、合同管理、造价管理等等。《建筑法》修改要实现两个突破:一是要改变现行《建筑法》仅注重施工管理的现状,实现向勘察设计和竣工交付后的使用管理两头延伸的突破;二是要改变现行《建筑法》适用范围仅限于房屋建筑的现状,实现向道路、桥梁等各类专业工程延伸的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