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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转化为土地的不同类型及法律适用——兼谈对《海域法》第三十二条的理解
引用本文:赵晓光.海域转化为土地的不同类型及法律适用——兼谈对《海域法》第三十二条的理解[J].海洋开发与管理,2011,28(5):31-35.
作者姓名:赵晓光
作者单位:淮海工学院法学院,连云港,222005
基金项目:江苏省海洋经济研究中心课题"海域物权法律制度研究"成果之一
摘    要:海域转化为土地具有重要的经济利益和法律意义.这种转化既有自然形成与人为所致之分,又有非法填海与合法造地之别,对合法填海造地又可进一步区分为复合型造地与独立型造地,海域转化为土地的不同类型在适用法律规范时必然存在差异.

关 键 词:填海造地  复合造地  独立造地  海域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The Different Types and Legal Application of the Sea Waters Converted to Land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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