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代牛庄开埠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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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1858年中、英双方签订的《天津条约》中第11款提到“牛庄、登州、台湾、潮州、琼州等府城口,嗣后皆准英商亦可任意与无论任何人买卖,船货随时往来。至于听便居住、赁房、买屋,租地起造礼拜堂、医院、坟茔等事,并另有取益防损诸节,悉照已通商五口无异”。根据这一规定,牛庄等口岸成为通商口岸,在一般的历史教科书上,在讲述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提到“牛庄后改为营口”,而对于这一改变的历史过程和发生变化的原因,大多语焉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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