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没有“空档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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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学锋.执法没有“空档期”[J].资源导刊(河南),20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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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学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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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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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你好!你在未经合法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江山路办事处师家河村集体土地进行建房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新《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和第五十九条之规定,请你即刻改正违法行为。”2月11日上午,在郑州市惠济区师家河村,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的执法人员孙军民、王洪涛边出示执法证,边向正在违法建房的村民蒋红利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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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管理法》 王洪涛 自然资源 村集体土地 违法行为 执法 郑州市惠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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