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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法行政是国家行政机关,按照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合理、高效地管理国家公共事务,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国土资源部门作为政府的行政执法部门,承担着保护耕地、保障发展、维护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在新一轮宏观调控中,又充当了"闸门"和"刹车皮"的角色。因此,更应该严格要求,将依法  相似文献   
2.
监察部与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行政处分办法》)施行以来,各地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得到了很大促进。但是,由于一些地方对《行政处分办法》的理解及适用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它的施行。笔者试就《行政处分办法》的理解和适用谈一些认识。 一、《行政处分办法》制定的目的及效力 我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中,对有些违法行为明确规定了要给予有关责任  相似文献   
3.
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湘阴县局制定了《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问责办法》,对交办事项不认真办理、及时落实的,对在承办本职事项中出现索拿卡要,无故拖延等情况;对越权批地、擅自减免税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等级的;对在土地转让及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工作中进行暗箱操作的;  相似文献   
4.
生活中乡政府、村委会出具证明屡见不鲜,然而禹州市一办事处却因出具权属证明惹上行政官司。日前,当地法院对这起全国少见的行政证明官司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禹州市韩城街道办事处出具"情况属实"的证明行为超越法定职权,并撤销该证明。据法院审理查明,  相似文献   
5.
本刊讯 针对郸城县白马国土资源所、西华县李大庄乡和西华营国土资源所,擅自规划宅基地,违规收费,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一事,为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引以为戒,日前,周口市国土资源局通报如下: 经调查核实,郸城县白马国土资源所,未经批准,擅自在白马镇老牙行政村张寨村规划农村宅基地17处,收取群众耕地开垦费23800元,严重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的《十条禁令》。 2003年3月,西华县李大庄乡唐坡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奈幸福、10组组长王存才和国土资源所所长薛二流协商,为年…  相似文献   
6.
生活中乡政府、村委会出具证明屡见不鲜,然而禹州市一办事处却因出具权属证明惹上行政官司。日前,当地法院对这起全国少见的行政证明官司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禹州市韩城街道办事处出具"情况属实"的证明行为超越法定职权,并撤销该证明。据法院审理查明,  相似文献   
7.
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管工作取得较大成绩,但也存在越权减免、应缴未缴等突出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8.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近日下发《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与修改工作的通知》,全面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与修改范围、原则和程序。严格约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和修改行为,明确对在规划调整和修改过程中擅自作为、虚报资料,或弄虚作假骗取批准、越权审批或不经批准擅自调整或修改规划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依法予以撤销,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聊城市城市规划区及各县(市、区)城乡结合部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建新不拆旧,一户多宅,超标准占用宅基地以及未批先占、抢占、越权批地,非法转让宅基地等问题。为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城市建设和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近日,聊城市国土资源局下发《关于认真开展城乡结合部农村宅基地专项整治的通知》,决定对聊城市城市规划区及各县(市、区)城乡结合部范围内的农村宅基地进行专项整治。  相似文献   
10.
近日,民权县国土局应申请人申请对一起宅基地纠纷案件中出现的一份《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有无法律效力进行了核查并明文答复:该《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由王庄寨乡土地管理所越权办理,属无效证件,不受法律保护,应由原填发机关收回作废。申请人皇甫仰思系民权县王子树村人,今年9月,因与邻居发生土地纠纷上诉至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方出具一份《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申请国土局核查真伪。经核查,该证显示:填发机关为王庄寨乡土地管理所,办证日期为1999年9月12日,用地面积为156平方米。该证无土地证号,无民权县人民政府印章,无民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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